帶導盲犬用餐 六福客棧說No
中國時報【許俊偉、邱雯敏/台北報導】
將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國際觀光飯店六福客棧,竟然拒絕寄養家庭志工帶導盲幼犬用餐、要求必須隔離人狗!經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出面溝通,業者仍執意隔離安置導盲幼犬。由於業者態度蠻橫,基金會人員最後只好默默帶離導盲幼犬。
六福客棧棣屬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莊秀石旗下,遭指拒絕導盲幼犬入內用餐。
將接待聽奧選手 卻公然違法
惠光基金會主任許雅娟批評,六福客棧對外宣稱是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國際觀光飯店,卻公然違法,拒絕導盲幼犬進入餐廳,該會將行文北市社會局依法處置。依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規定,六福客棧恐將遭罰一萬至三萬元罰鍰。
許雅娟指出,Bella是隻十個月大的白色拉布拉多導盲幼犬,目前正由寄養家庭黃姓夫婦負責訓練照顧。黃姓夫婦日前計畫八月二日前往六福客棧家庭聚餐,電話訂位時,主動告知業者將隨行攜帶導盲幼犬,卻遭餐廳拒絕。
基金會人員聞訊後直說不可思議,用餐當天特別跟著黃姓夫婦到現場與餐廳人員協調。當時與六福客棧胡姓公關人員溝通近一小時,對方仍堅持,為了不影響其他客人用餐,Bella必須有條件進入,也就是要求在二樓用餐的黃姓夫婦,必須將Bella隔離安置在人少的一樓大廳。
志工溝通都無效 餐廳堅持隔離
依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六十條規定,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,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、公共建築物、營業場所、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,營業場所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條件。
許
雅娟強調,Bella領有導盲幼犬訓練證明,黃姓夫婦也依《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》規定,領有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,當天
Bella還穿著導盲背心,一切都符合身障法保障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的規定。惠光基金會說,該會今年四月跟隨國際導盲犬月腳步,推動「eye的友善家園行動
計畫」,至今全台已有六千多張歡迎導盲犬貼紙張貼在各機關和商家,大台北的公車更是全面響應。對照六福客棧的不友善態度,令人遺憾。
業者:是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
六福客棧則表示,黃姓夫婦家庭聚會共十五位,進入多達二、三百人的開放式自助餐廳用餐。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,又在沒有視障人士同行的前提下,才提出折衷辦法,希望將導盲犬安置在一樓或是到其他較為隱密的空間用餐,寄養家庭當時也表示可以理解和接受。
六福客棧行銷公關部主任林淑娟解釋,在沒有視障人士進場消費情況下,讓狗兒進入餐廳,難以讓一般消費者接受,也會對食品安全產生懷疑。
「有的人看到狗,就是會害怕,而且以前也曾經發生客人有動物過敏的現象。」林淑娟表示,因此才站在一般消費者立場,在非必要的狀況下,拒絕導盲犬進入。
大家好~~我是狠角色的前室友B小弟,
因為導盲犬學校這幾天在忙著大搬家,所以我和訓練師就暫住”狠角色”家二天,
昨天是”狠角色”在家照顧Mojito,今天就輪我了,我都很努力,沒有讓她有機會無聊唷!
(用椅子擋著是因為我一早就趴在欄杆上看風景,差點把她嚇到心臟病...)
一早她坐在沙發”看電腦”時,我很想試試她是否寶力未老,
所以當著她的面前,我就爬上了轉轉椅,
只是那個轉轉椅一轉就打到我的頭...我從此再也沒試過要上那椅子
(她說:來自上天的懲罰果然是很好的訓練方式),
不過...我就轉移目標,試著要爬上沙發睡覺..哈哈哈
今天她帶我去買菜時,一進超級市場就有個老婆婆挨過來,吱吱咕咕跟她說了一堆話,
當然,不是只有我聽不懂,她那個德文爛咖當然也聽不懂,
不過,她猜老婆婆是說:這裏不能帶狗啦
(因為她看那表情不像是在說:這毛毛狗好可愛唷!)
所以她就用她那唯一,僅存的德語,不斷地說:Blindenhund! Blindenhund! (導盲犬!導盲犬!)
那個老婆婆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,然後就不斷地跟她道歉 Entschuldigen~………
咳,忘了她也聽得懂這個字,因為這是她唯二,沒還給老師的字彙,至於後面說什麼...不重要啦)
之後在超市員工走來走去,買菜的人進進去去,也再也沒有人跑來說我不能進去超市的事,
大家好像都很習慣有一隻穿著導盲背心的狗,進入了超級市場
我們回家後,Mojito就看到Edna, Onor, Owen家的最新文章,
就是六福客棧不顧違法,用了一大堆地可笑說辭,就是不讓訓練中的導盲犬進入,
比如說:
”主人在二樓用餐,狗要待在一樓”
那他們要不要試試看,把二隻眼睛摘下來放在一樓,自己試著去二樓用餐?
”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”
不管是”食品安全衛生法”或是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”都是政府單位制定的,
就是台灣的政府早己和其它開放國家一樣,對導盲犬的工作,訓練和標準有所認同和肯定,
所以才會在民國96年制定中”導盲犬可進出公共場所”的相關規定,
五福客棧明知有法令,卻仍執意違法,真是令人不解?
是不把政府法令當一回事了嗎?
”沒有視障人士同行的前提下”
原來導盲幼犬的社會化訓練需要有視障者的陪同?
那他小孩將來若學醫,那是不是所有台灣的病患,都要隨影不離地跟在他小孩身旁?
導盲幼犬或訓練中的導盲犬,就是要習慣進出公共場所,之後才能更沒有壓力地幫助視障者,
沒有經過導盲犬社會化訓練的幼犬,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性能成為導盲犬,
”導盲犬的訓練養成”在台灣困難度已經很高了,六福客棧不為公益盡一份心,
反而讓視障者的路走得更辛苦,真的是太短視近利的營利心態
而且沒有”視障者”所以導盲犬不能進入,
所以有視障者,導盲犬就可以進入,所以他們就可以放心違法”食品安全衞生法”?
不懂法令,還滿口拿著法令來當藉口,只是曝露自己的無知,不是嗎?
”以前也曾經發生客人有動物過敏的現象”
...原來六福客棧曾讓其它動物進去過?
所以不該進去的反而進去了,法令保障的導盲犬反而不得入門?
如果有客人跟餐廳經理反應說:我看到穿西裝外套的人會害怕!
那我猜一個以營利為目的,又能做好顧客服務的經理,
應該會另外安排這位客人到他覺得舒適的地方,而不是要求穿西裝外套的人都離開餐廳,不是嗎?
最後,今天有乖乖去上課的”狠角色”,要為今天在台灣的這事件做個總結...
沒錯!就是....啊~這是在曾孝偉嗎#^$%$&
相關連結:
惠光導盲犬
Onor家
Edna家
Owen家
其實你不知道,你瞧不起的是人
小叮噹的家
Cherry家
將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國際觀光飯店六福客棧,竟然拒絕寄養家庭志工帶導盲幼犬用餐、要求必須隔離人狗!經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出面溝通,業者仍執意隔離安置導盲幼犬。由於業者態度蠻橫,基金會人員最後只好默默帶離導盲幼犬。
六福客棧棣屬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莊秀石旗下,遭指拒絕導盲幼犬入內用餐。
將接待聽奧選手 卻公然違法
惠光基金會主任許雅娟批評,六福客棧對外宣稱是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國際觀光飯店,卻公然違法,拒絕導盲幼犬進入餐廳,該會將行文北市社會局依法處置。依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規定,六福客棧恐將遭罰一萬至三萬元罰鍰。
許雅娟指出,Bella是隻十個月大的白色拉布拉多導盲幼犬,目前正由寄養家庭黃姓夫婦負責訓練照顧。黃姓夫婦日前計畫八月二日前往六福客棧家庭聚餐,電話訂位時,主動告知業者將隨行攜帶導盲幼犬,卻遭餐廳拒絕。
基金會人員聞訊後直說不可思議,用餐當天特別跟著黃姓夫婦到現場與餐廳人員協調。當時與六福客棧胡姓公關人員溝通近一小時,對方仍堅持,為了不影響其他客人用餐,Bella必須有條件進入,也就是要求在二樓用餐的黃姓夫婦,必須將Bella隔離安置在人少的一樓大廳。
志工溝通都無效 餐廳堅持隔離
依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六十條規定,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,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、公共建築物、營業場所、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,營業場所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條件。
許
雅娟強調,Bella領有導盲幼犬訓練證明,黃姓夫婦也依《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》規定,領有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,當天
Bella還穿著導盲背心,一切都符合身障法保障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的規定。惠光基金會說,該會今年四月跟隨國際導盲犬月腳步,推動「eye的友善家園行動
計畫」,至今全台已有六千多張歡迎導盲犬貼紙張貼在各機關和商家,大台北的公車更是全面響應。對照六福客棧的不友善態度,令人遺憾。
業者:是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
六福客棧則表示,黃姓夫婦家庭聚會共十五位,進入多達二、三百人的開放式自助餐廳用餐。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,又在沒有視障人士同行的前提下,才提出折衷辦法,希望將導盲犬安置在一樓或是到其他較為隱密的空間用餐,寄養家庭當時也表示可以理解和接受。
六福客棧行銷公關部主任林淑娟解釋,在沒有視障人士進場消費情況下,讓狗兒進入餐廳,難以讓一般消費者接受,也會對食品安全產生懷疑。
「有的人看到狗,就是會害怕,而且以前也曾經發生客人有動物過敏的現象。」林淑娟表示,因此才站在一般消費者立場,在非必要的狀況下,拒絕導盲犬進入。
大家好~~我是狠角色的前室友B小弟,
因為導盲犬學校這幾天在忙著大搬家,所以我和訓練師就暫住”狠角色”家二天,
昨天是”狠角色”在家照顧Mojito,今天就輪我了,我都很努力,沒有讓她有機會無聊唷!
(用椅子擋著是因為我一早就趴在欄杆上看風景,差點把她嚇到心臟病...)
一早她坐在沙發”看電腦”時,我很想試試她是否寶力未老,
所以當著她的面前,我就爬上了轉轉椅,
只是那個轉轉椅一轉就打到我的頭...我從此再也沒試過要上那椅子
(她說:來自上天的懲罰果然是很好的訓練方式),
不過...我就轉移目標,試著要爬上沙發睡覺..哈哈哈
今天她帶我去買菜時,一進超級市場就有個老婆婆挨過來,吱吱咕咕跟她說了一堆話,
當然,不是只有我聽不懂,她那個德文爛咖當然也聽不懂,
不過,她猜老婆婆是說:這裏不能帶狗啦
(因為她看那表情不像是在說:這毛毛狗好可愛唷!)
所以她就用她那唯一,僅存的德語,不斷地說:Blindenhund! Blindenhund! (導盲犬!導盲犬!)
那個老婆婆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,然後就不斷地跟她道歉 Entschuldigen~………
咳,忘了她也聽得懂這個字,因為這是她唯二,沒還給老師的字彙,至於後面說什麼...不重要啦)
之後在超市員工走來走去,買菜的人進進去去,也再也沒有人跑來說我不能進去超市的事,
大家好像都很習慣有一隻穿著導盲背心的狗,進入了超級市場
我們回家後,Mojito就看到Edna, Onor, Owen家的最新文章,
就是六福客棧不顧違法,用了一大堆地可笑說辭,就是不讓訓練中的導盲犬進入,
比如說:
”主人在二樓用餐,狗要待在一樓”
那他們要不要試試看,把二隻眼睛摘下來放在一樓,自己試著去二樓用餐?
”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”
不管是”食品安全衛生法”或是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”都是政府單位制定的,
就是台灣的政府早己和其它開放國家一樣,對導盲犬的工作,訓練和標準有所認同和肯定,
所以才會在民國96年制定中”導盲犬可進出公共場所”的相關規定,
五福客棧明知有法令,卻仍執意違法,真是令人不解?
是不把政府法令當一回事了嗎?
”沒有視障人士同行的前提下”
原來導盲幼犬的社會化訓練需要有視障者的陪同?
那他小孩將來若學醫,那是不是所有台灣的病患,都要隨影不離地跟在他小孩身旁?
導盲幼犬或訓練中的導盲犬,就是要習慣進出公共場所,之後才能更沒有壓力地幫助視障者,
沒有經過導盲犬社會化訓練的幼犬,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性能成為導盲犬,
”導盲犬的訓練養成”在台灣困難度已經很高了,六福客棧不為公益盡一份心,
反而讓視障者的路走得更辛苦,真的是太短視近利的營利心態
而且沒有”視障者”所以導盲犬不能進入,
所以有視障者,導盲犬就可以進入,所以他們就可以放心違法”食品安全衞生法”?
不懂法令,還滿口拿著法令來當藉口,只是曝露自己的無知,不是嗎?
”以前也曾經發生客人有動物過敏的現象”
...原來六福客棧曾讓其它動物進去過?
所以不該進去的反而進去了,法令保障的導盲犬反而不得入門?
如果有客人跟餐廳經理反應說:我看到穿西裝外套的人會害怕!
那我猜一個以營利為目的,又能做好顧客服務的經理,
應該會另外安排這位客人到他覺得舒適的地方,而不是要求穿西裝外套的人都離開餐廳,不是嗎?
最後,今天有乖乖去上課的”狠角色”,要為今天在台灣的這事件做個總結...
沒錯!就是....啊~這是在曾孝偉嗎#^$%$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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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dna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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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你不知道,你瞧不起的是人
小叮噹的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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